为切实保障学校复课后师生食盐安全,自3月30日开始,南京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筑牢学校食盐安全防线。
此次检查范围涵盖即将复课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全市各类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重点检查食堂经营资质及食盐购进、使用、储存等环节;深入宣贯今年3月1日施行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校食盐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稳固学校食堂食盐安全形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运营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并亮证经营;
二是对食堂所用食盐进行索证索票,查看食盐购进台账,检查食盐购进单位是否有食盐批发许可证;
三是采购、使用的食盐产品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核查标注的碘含量是否符合我省标准(18-33mg/kg);
四是采购、使用的食盐是否符合食盐安全标准;
五是是否存在以非食用盐冒充食用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