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食盐市场安全,落实今年3月1日施行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制定出台《2020年南京市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南京市出台食盐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应该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有关。
3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其中规定,“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加大婴幼儿辅助食品、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3月3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其中规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及分支机构、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抽取比例不低于80%,食品经营企业数量不低于食品经营企业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