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精神,全面落实食盐专营制度,进一步加强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食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连云港市工信局、市监局、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专项行动对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安排。全市各县(区)统一在2020年5月13日至7月31日开展。
通过开展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将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增强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食盐监管协作配合机制,落实食盐生产经营者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部门食盐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和用盐单位对食盐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违法经营食盐的行为,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巩固盐业体制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